实行分级保护!镇江公开征求建议
为进一步优化山体保护格局
协调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
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
近日
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
镇江市山体保护总体规划
(2021-2035年)公示稿
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
为落实《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促进山体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协调统一,有效保护山体,为建设镇江“山水花园名城”提供良好的生态支持,特制定本规划
本规划范围为镇江市域范围,包括镇江市区(含京口区、润州区、丹徒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)、丹阳市、句容市、扬中市。
本规划期限为2021-2035年,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,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。
山体指具有一定海拔和相对高度,自坡脚线起向上有山坡、山峰等地貌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,全市共有山体235座。
规划策略包括:
(1)综合评定山体保护等级,明确不同级别山体保护重点;
(2)科学划定山体保护范围,进一步明确保护和开发的界限;
(3)强化山体资源要素保护,分类提出规划措施;
(4)提升山体生态系统安全,坚持推进山体生态修复与自然灾害治理。
具体内容如下↓
山体分级综合评价
1. 建立分级评价体系
山体分级评价指标体系共分3个层次:第一层次为目标层,由区位重要度、资源价值度、生态敏感度3个因子组成;第二层次为约束层,由区域位置、自然条件、人文价值、地质灾害、地形、森林覆盖、动物栖息地、生态区位8个方面的因子组成;第三层次为指标层,共选取16个评价指标。
2. 确定分级评价结果
利用GIS平台的叠加分析工具进行叠加分析,根据计算结果,得到分级初步结果,前30%列为一级山体,前40%-65%列为二级山体,余下为三级山体及不列入保护名录山体。
镇江市山体保护等级划定图
针对山体特殊情况进行修正,修正因子包括:具有极高的历史和人文价值、区域位置特别重要、位于生态红线内、位于国家或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山体应列为一级山体;位于重点采矿区、集中开采区或涉及正在开采矿山、现状损毁严重、有其他特殊用途的山体不列入保护名录等。
山体保护控制线划定
1.山体保护控制线的定义
山体保护控制线由山体本体线和山体保护线组成。山体本体线指山体主体的保护控制线;山体保护线指山体本体线往外扩展一定距离,用以进一步保护山体的控制线。
镇江市山体保护控制线划定图
2.山体本体线划定方案
拟划定山体本体线总面积190.33平方公里。其中市区划定面积47.69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25.06%;句容市划定面积135.31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71.09%;丹阳市划定面积7.33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3.85%。
3.山体保护线划定方案
山体保护线处拟划定总面积共239.93平方公里。其中市区划定面积65.16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27.16%;句容市划定面积160.55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66.92%;丹阳市划定面积共14.22 平方公里,占总面积的5.93%。
不同级别山体管控措施
结合山体保护的级别和山体保护控制线范围(山体本体线范围内为核心区,山体保护线与本体线之间的范围为控制区),提出管控要求。
1.一级山体
在核心区和控制区范围内:
(1)禁止实施与山体保护无关的任何活动;
(2)确属国防军事设施建设、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、必要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,应当依照法定程序,报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。
一级山体保护名录
2. 二级山体
(1)核心区禁止下列行为:开山采石、露天采矿;工程取土;擅自破坏山体植被;以开荒、烧荒方式种植农作物;擅自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(构)筑物;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;倾倒、堆放、填埋废弃物;野炊烧烤、丢弃火种;新建、扩建墓地;其他侵占、破坏山体的行为。
二级山体保护名录
除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配套设施;城市公园的配套设施;确需建设的交通、供水、供电、通讯、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;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建设的其他项目外,禁止建设其他项目。
(2)控制区
遵循核心区的管控措施;
除下列项目外,禁止建设其他项目:林果采摘、花木种养等生态农业、林业项目;山体健身、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培训等健身休闲、教育项目;展览、展示和体验民间工艺、民俗、当地历史和文化的项目;确需建设的山体景观游赏项目;可结合山体周边开展少量旅游服务、配套商业类项目;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建设的其他项目;建设总量、高度、容积率等建设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。
3. 三级山体
(1)核心区禁止下列行为:开山采石、露天采矿;工程取土;擅自破坏山体植被;以开荒、烧荒方式种植农作物。
三级山体保护名录
(2)控制区山体周边的建设总量、高度、容积率等建设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。
4. 未列入保护名录山体
未列入保护名录的山体也应加强生态修复和自然环境的保护,有功能利用的山体需在相关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利用,协调好开发与利用的关系。
不列入保护名录的山体
山体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
1.山体资源保护
(1)森林资源加强林业资源管理,加强对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监测,科学、详实地掌握生长、分布信息,有效地保护动植物资源。
(2)矿产资源优化矿产开发与保护空间格局,合理调控开发强度,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。
(3)文化资源进一步挖掘山体范围内的历史文化特色,打造全域山体主题文化蓝图;加大对现有山体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,建立山体文化的保护名录;以旅游业、文创产业或其他相关产业发展为契机,结合山体文化共同打造,促进山体文化的弘扬,增强山体文化的知名度。
2.山体生态修复
根据受损情况,将山体受损类型分为三种类型:点状受损、线状受损、面状受损。分别采取不同策略,对受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。
3.山体自然灾害防治
(1)健全调查监测预警体系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。
(2)防治工程措施根据山体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严重程度,采取改变地质环境条件、施加工程治理等技术措施。
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,并非最终审批结果。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,请在公示期间(5月17日-6月17日)内将书面意见邮寄(邮寄地址: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99号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,联系电话:0511-89771057)、发送电子邮箱(zjsxgc@163.com)至公示单位(请注明“镇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反馈意见”),相关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来源: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、今日镇江(方良龙)